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

手下留情



相片說明:98/12/13早上攝於台北中山北路二段


 


 


這位大哥,


求求您!求求您!求、、、求您!


拜託!拜託!拜、、、託!


別丟下!別丟下!別、、、丟下!您手中的菸蒂!


謝謝您!謝謝您!謝謝您!


 


各位駕駛大哥,


別亂丟菸蒂及車上的垃圾,


再三的感謝您!


 



  • 留言者: jo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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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 2009-12-19 09:38:36
應將車牌號碼通知相關單位處理,因已違反規定,煙灰也是垃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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